临沂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
慧聪水工业网近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临沂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黑臭水体总体消除。
《通知》从加强规划管控、坚持统筹推进、完善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十四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任务内容涵盖了开展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开展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开展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开展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开展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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