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政策春风 VOCs治理产业开启千亿市场盛宴
慧聪水工 业网 近两年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各种政策法规以及标准的发布,环保产业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作为环保的重要一部分,VOCs治理备受关注。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发文推动VOCs治理市场的发展,VOCs治理迎来“政策暖风”。
“政策暖风”频吹
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VOCs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一位,VOCs治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化工企业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要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和治理,并且对重点企业的VOCs排污进行排污费的收取。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河北、安徽、湖南等地出台了VOCs治理收费标准,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包装印刷、涂料染料、家具制造等行业。
从2010年5月到2015年6月,5年之间,国家出台了12项法规政策以确保VOCs得到有效控制。政策发布单位涵盖环保部、财政部、工信部、国务院等,表明了国家严控VOCs,从源头上把控雾霾的决心。
2013年国务院出台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空气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我国未来五年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奠定了基础。在13年法规基础上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征求意见稿中,VOCs的产品标准被单列一条,要求制定燃煤、燃油、石油焦、生物质燃料、烟花爆竹、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明确环保要求。在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章节中,共有四条是和VOCs废气的防治有关,占到了该章节的一半以上,后面的相关章节中也多次涉及VOCs防控相关,由此可见国家将会花大力气在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上,VOCs治理相关产业也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VOCs治理蓝海将逐步开启
随着排污费收费政策和补贴政策逐渐落地,VOCs治理市场将逐步放开。
近年来,VOCs治理行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一是新注册成立了一大批专门从事VOCs治理的企业;二是之前从事除尘、脱硫、脱硝的治理企业纷纷转到VOCs治理领域,这些企业资金实力强,技术转型较快,发展也较快;三是一些境外企业依托其技术优势,开始拓展我国的VOCs治理市场,这些企业技术实力强,起点高,具有大型治理工程设计经验,发展迅速,对境内企业形成了很大冲击;四是随着环保部门对VOCs排放企业监管力度的提高,VOCs检测市场发展迅速,从事VOCs检测仪器与检测业务的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五是社会资本开始进入VOCs治理市场,一些技术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始通过融资、注资等途径提高了企业实力,扩大了市场竞争力,进步明显。
不久前,我国出台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首次强调了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大气污染防治法》增加了对VOCs的相关管理要求;VOCs的排污收费办法也已初步形成,在石化、服装、印刷三个行业试点;环保部发布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这些相关措施和政策都对石化行业VOCs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届时VOCs治理市场也会被全面打开。
此外,有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量约为1335.6万吨,其中VOCs的生产环节排放VOCs约为263.0万吨,油品和溶剂储存和运输行业排放了129.5万吨VOCs污染物,以VOCs为原料的工艺过程排放量176.9万吨,含VOCs产品的使用和排放环节则排放766.63万吨。石油炼制、建筑装饰、机械设备制造与印刷是VOCs排放量靠前的四大行业,分别占比17%、16%、11%和7%。预测2020年该四类行业排放量占比将进一步加大,2020年我国VOCs排放量将达到1785.31万吨。
假设VOCs气体密度均为0.8g/L,保守估测VOCs工业园区潜在治理市场空间将达到400—600亿元,其中石油炼制行业所占市场空间最大,近200亿元、机械设备制造和印刷市场空间也达到100亿元。截至目前,VOCs治理行业已发生空间约为50亿元,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业以及印刷行业。到2020年VOCs治理行业的剩余市场空间约为500亿元,具有相当大的增长潜力。
完善制度助产业健康发展
如此庞大的市场,给VOCs治理企业的发展带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当然,一个产业热点的兴起总是会伴随着诸多问题。
由于国内VOCS治理市场起步较晚,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技术储备(包括治理技术、检测技术等)经验不足,VOCs治理市场的准入门槛又比较低,导致目前VOCs的治理市场比较混乱。
专家认为,应该尽快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也需要在现有试点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还需尽快建立排放量申报制度等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
同时,专家还表示,国家除了强制性管理制度,也应考虑出台一些经济性的鼓励措施和手段,为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第一,建立VOCs排污权交易机制,统一减排标准、完善减排量核定、转让机制。第二,出台适当的经济鼓励措施,如税收优惠政策,以有机废气的减排量为指标,对排污企业及其引入的有专业资格的第三方治理机构给于减免一定税负等优惠措施。第三,多种经济手段支持专业的第三方治理机构,通过推动项目融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贴息、引导环保基金进入等,为好的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支持。
VOCs污染防治,只有通过标准严格、监管到位以及经济激励多种手段结合,才能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带动其积极性,真正推动VOCs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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