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文件可进行司法审查
慧聪水工业网 ——专家学者探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成效并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院近日分别召开座谈会和新闻通报会,纪念2016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
最高法:众多行政法领域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会,总结新变化
4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纪念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行诉法实现了若干重大制度创举,是一次成功的修法。”辜胜阻说,新法实施一年来,行政审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施行,行政审判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行政审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些行政诉讼实践中的“顽疾”得到了有效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提到,新行诉法的实施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治理体系现代化应该包含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等几个部分。不过从目前情况看,将社会协同等问题纳入行政诉讼领域还需进一步研究。
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比较关注新行诉法确立的人民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审查制度。姜明安说,人民法院如果不能在审查行政行为时一并审查作为行为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是要将之提交相应制定机关或上级机关审查,必然影响案件的及时办结。对此他建议,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不应局限于合法性审查,对极不合理、明显不当(如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等)的文件也可以进行司法审查,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注意到了新行诉法在司法实践中发生的几个新变化:一是行政诉讼案件量激增。二是行政复议机关因当被告压力加大。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现象增多。四是根据规定及授权,有些地方法院受理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新类型诉讼。五是跨行政区划法院和集中管辖制度开始发挥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厅副厅长贾小刚说,新行诉法施行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不服生效裁判的4033件申请监督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提出抗诉157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033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366件。
会上,还有一些单位和行政法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从各自角度谈了新行诉法。
北京: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同比上升45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29日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20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
通报会披露,一年来,各层级行政机关在京涉诉案件出现了普涨。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66件,同比上升450.4%;以北京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26件,同比上升525%;以北京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50件,同比上升168.1%。
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为10.7%,在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达29%。
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3310件,同比上升67.55%。
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市法院在2015年度一审行政收案数列全国法院第五位的情况下,一审审结行政案件数量排名全国第一。
从涉及的领域看,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健康安全等息息相关的领域。从行政案件类型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占比最大,约占全部一审案件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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