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三五”环保规划草案横空出世
慧聪水工业网 二级标准天数将增多、城市基本消除劣五类水、实行分级分类修复治理……日前,南京市环保部发布了《南京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草案,为十三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未来五年,南京水更清天更蓝的目标如何实现?近日,南京环保局发布了《南京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规划),未来5年,南京的空气、水和土壤都将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化保护措施。2020年,PM2.5年均浓度降低到45.6微克每立方米,全年蓝天数要达到262天。城市基本消除劣五类水,明确工业污染土地修复前不得用于住宅及与人体健康高度相关的开发。
规划
空气:二级标准天数将增多
2015年,南京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26.9%,降幅居江苏省首位;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的比例达到64.4%,比2013年的55.3%提高了9.1个百分点。近日发布的规划草案显示,灰霾天气天数占比较大,PM2.5超标严重,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
“十三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中提到,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要降低到45.6微克每立方米。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提升到72%,达到262天。南京将强化应急预警和区域联防联控,到2020年,城市重污染天数力争减少20%。
水体:城市基本消除劣五类水
十二五期间,南京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较低,城区水体黑臭较为普遍,劣V类水体占一定比例。十二五末,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地表水省考断面好于Ⅲ类比例提高至45.5%,长江南京段水质保持优良,固城湖、玄武湖等湖泊水体富营养化有所缓解。
到十三五末,水环境的指标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满分”不变,地表水省考断面好于三类水质的比例要提升到59.1%。地表水劣五类水体基本消除。
土壤:实行分级分类修复治理
从规划可以中看到,南京将制定实施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实行土壤分级分类修复治理。
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南京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9%(预期性指标),粮食生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达标率不低于90%。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实施分区管理,定期跟踪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对污染区域及时隔离并提出改善和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的方案。南京将组织实施对关停搬迁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南京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落实。制定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预案。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保证逐年增长。
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土壤环境分区管理。2017年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定,将农用地分为未污染、轻(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个等级,分别标示为“绿色”、“黄色”、“红色”。对“绿色”等级农用地实施优先保护,严格控制在“绿色”等级农用地集中分布区新建有色金属、石化、化工、皮革等行业企业。
措施
53项重点工程让环境变得更好
为完成“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任务,规划草案提出,将重点实施产业绿色转型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固废污染防治工程、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宁静工程、环保能力建设工程等9大类53项重点工程。
严控挥发性有机物
开展重点园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与综合整治,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完成重点化工园区(集中区)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整治工作。到2020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10%以上,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制造、电子设备制造、汽车制造等表面涂装行业水性、高固体份、UV涂料等环保型涂料使用率达到50%以上。
江北新区和南部新城试点“海绵城市”
草案提出,巩固已建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对龙潭等2个长江干流水源地和赵村等3个水库型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重点推进江心洲、城北、城东、铁北等主城污水收集系统及郊区街镇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配套管网建设,实现供水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组织开展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工作,以江北新区浦口中心区和南部新城红花—机场片区为试点,按照海绵城市设计规范要求,分类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建筑小区、河道水系等项目建设。
工业污染土地修复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草案中提出,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新的污染。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与备案制度,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对明确有污染风险的场地,应开展场地修复工作,修复治理工程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应当对建设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委托第三方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实施工业污染场地分类管理。加强对工业遗留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明确修复责任,制定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方案,在相关的管控和修复任务完成前,不得用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与人体健康高度相关的开发建设。
规划提出,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开发为住宅类用地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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