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率先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此次试点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
呼吁多年的水资源税改革将在河北率先落地。
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两部门要求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鉴于取用水资源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实施,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税试点。
据了解,此次试点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
下一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对此,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国开征水资源税是大势所趋,综合考虑节水需求和企业承受能力,水资源费改税后,可能不会一下子把税率定得很高。
水资源税试点为何首选河北?
通知要求,在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已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对其他矿产资源全面实施改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
值得注意的是,业界呼吁多年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纳入“资源税改革的主要内容”中。
根据通知要求,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对于河北省率先被纳入开征水资源税试点,业界似乎并没有感觉到特别意外。
骆建华说,华北地区比较缺水,超采地下水已经在一些地区形成很大的漏斗,相对于其他地区而言,华北地区节水的紧迫性更强,有率先开征水资源税的必要性。
河北省水资源严重短缺,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0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30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水资源税难向产品价格端传导
费改税后,水资源税税率的确定较为关键,但此次两部门公布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并未将水资源税列入。
通知要求,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目和适用税率,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通知同时强调,省级人民政府在提出和确定适用税率时,要结合当前矿产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遵循改革前后税费平移原则,充分考虑企业负担能力。
骆建华认为,河北省现在大气污染治理的任务很重,现在又要率先开征水资源税,企业的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比别的地区可能高出一部分,因此确定税率关键要考虑当地企业的承受能力。
如果费改税后,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会不会向产品价格端传导呢?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此前的资源费较低,费改税后,一些企业的资源成本肯定有所增加,但由于目前只是河北地区在试点,如果产品提价的话,会降低河北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所以估计不会影响终端市场价格。
当前的水资源费非常低,不利于节水,对此骆建华认为,改成水资源税后,可能不会一下子把税率定得过高,开始时应该和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差得不太多,然后再慢慢提高。
实际上,2015年6月公布的《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税额标准就与现行排污费的征收标准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