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污染物超标检测 甘肃13家污水处理厂上榜
5月9日,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第一季度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显示,25家国控重点企业污染物超标,其中,共有13家污水处理厂“上榜”。
监测显示,八〇三发电厂污染物超标率最高,为66.7%,超标污染物包括烟尘和氮氧化物;八〇三发电厂、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甘肃省华亭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煤制甲醇分公司、甘肃祁连山药业有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武都区排水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甘肃金昌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市供排水总公司,这些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尘、化学需氧量等超标污染物。
同时,瓜州县污水处理中心、文县污水处理厂、华亭县供排水公司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景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金塔县污水处理中心、礼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夏官营污水处理厂、成县供排水总公司(成县污水处理厂)、夏河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泾川县污水处理厂、会宁县污水处理厂、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靖远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这13家污水处理厂,均不同程度存在总磷、悬浮物、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等超标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