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污水处理费这样收是否合理?
慧聪水工业网 目前,浙江丽水市工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费,是由供排水公司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以企业用水量的多少进行收取,标准为每吨1.35元。有企业反映,这种收费方式不够合理。
【现场问政】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主表示,供排水公司并没有按照实际排水量,而是按照进水量来收取费用。比如水表现实当月用水量为一万吨,就按照一万吨来收费,实际上工厂耗水量巨大,经过冷却、蒸发,进水一万吨,出水就有可能是五千吨,若按照五千吨收取,量就会少很多。
按照丽发改价管〔2013〕155号文件规定,对已安装污水排放计量装置的供水用户,污水处理费应按污水排放量计收。以该企业为例,经统计2015年总用水量为143695吨,其污水总排放口流量总量为59205吨,差额达到8万多吨。
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则表示,要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收费,需要由相关部门对工业企业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企业进行过审批。
【回应承诺】
市建设局副局长周兆金表示,未完全按丽发改价管相关文件规定来执行收费标准,主要在于部分企业的在线污水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不准确等原因。下一步,建设、环保等部门将联合对相关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展开座谈,倾听企业诉求,一起来解决相关问题。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建设等部门,切实将污水处理收费的问题解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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