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诘问仍在路上 地下水疾呼“最后救赎”

慧聪水工业网 2016-04-15 09:16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慧聪水工业网近日,一篇“水利部摸底地下水资源:八成不能饮用”的报道引发关注。对此,11日水利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回应称,这篇报道引用的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不是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数据。目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水利部表示,我国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全国4748个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其中1817个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左右。

据了解,引发关注的报道中,引用了水利部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水质评价总体较差,Ⅳ类水占32.9%,Ⅴ类水占47.3%。该报道中说,“值得注意的是,Ⅳ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已经不适合人类饮用,Ⅴ类水污染就更加严重”。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介绍,2014年起,水利部针对目前地下水问题比较突出的18个省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这18个省区主要分布在北方的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西北地区盆地以及江汉平原。2015年18个省区地下水水质的总体情况是:Ⅱ至Ⅲ类19.9%,Ⅳ至Ⅴ类80.1%。这个结果与去年环保部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水利部公布的《水资源公报》所反映的状况基本一致。但这些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不是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数据。目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

水利部辟谣:测的不是饮用水

根据水利部网站上线最新一期《地下水动态月报》(2016年1月),2015年,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松辽等流域机构按照水利部部署,开展了流域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月报并未提及“全国”监测的字眼。

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2103眼水井的水质评价结果显示:无I类水,II至III类水418个,占总数的19.9%,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个,占47.3%。主要污染指标除总硬度、锰、铁和氟化物可能由于水文地质化学背景值偏高外,“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月报称,此轮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了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

针对媒体“超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的解读,4月11日下午,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表示,这些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不是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数据。目前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陈明忠同时表示,近年来,水利部组织对地下水水源地开展了几次较大规模的摸底调查。总的来看,我国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

同时,此前报道称,监测结果中不适宜人类饮用的IV类水和V类水合计占比为80.2%,并由此得出结论: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刘永认为,这一结论推导不严谨。“地下水和地表水不一样,地下水不是连续、均匀的,它的水量和分布位置很难有精确的数值。测了一口井的水质,也不好说能代表多大范围,所以不能用80%的监测点位代表80%的地下水水量。”

“总体良好”却非“定心丸”

水,即生命之源,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地下水质量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尽管水利部给大家补了一颗“定心丸”,但北方平原地区地域广阔,涉及人口众多,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堪忧着实令人不安,浅层地下水是否会污染深层地下水等关于地下水水质的追问还应继续。

一般来说,城市内多采用深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不过,很多农村地区的居民还在饮用浅层地下水,水源污染将给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截至目前,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此前权威媒体调查发现,一些硬件设施还不错的乡村,垃圾处理措施却并不到位,曾经“有鱼有虾的小河”变成了一潭臭水。由于不少小工厂就建在城乡接合部或是农村周围,加上农村对工厂排污的环保监测与执法力度不如城市,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凸显。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问题,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继“大气十条”之后,去年4月又出台了“水十条”,被视为下决心保证水安全的信号。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保障能力弱、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主要原因在于治理水平偏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巨大。此外,产业布局不合理、科技支撑和投入不足、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节水和环境意识不强等也是重要原因。

水利部向社会公布地下水监测信息,主要目的是让公众了解地下水现状,重视地下水保护。监督始于公开,这种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强化水源地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保护与水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地下水水质状况。尽管深层地下水饮用水源总体良好,但对地下水污染的治理还要引发更多关注。对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非法排污企业的责任追究、水污染环境的监测、水质监测结果动态和透明发布等,还需各方付出艰苦努力。

治理地下水已无退路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水利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4748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6%,其中1817个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左右。水质“总体良好”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公众还有一连串问题要追问:剩下的15%分布在哪些地区?问题有多严重?主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造成水质污染的个人或企业是否受到惩治?这些地方的水质监管部门是否面临追责?改善这部分水源地的水质已经或者是将要采取哪些举措,其水质达标有无制定时间表?要知道,即便是1%的不达标,对于饮用这些水的民众而言,就是100%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一组被一再引用的数据是:当前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近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全国约30万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一些地方因地下水超采,导致地下水位不断下降而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区。有专家称,在这些地区排污,不仅会污染浅层地下水,而且随着浅层污水不断向深层流动,深层地下水也很容易受到污染。因此,“浅层”与“深层”,虽然分别位于地表下60米左右和地表下1公里左右,但亦存在着唇齿相依的关系。对于日益恶化的地下水水质整体情况,不能熟视无睹。

相对于地表水“看得见”的污染而言,地下水的污染不易被察觉,也因此容易被忽视。一些不法企业正是利用地下水污染隐蔽的特点,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偷排到地下。而地下水治理的难度、成本和周期远远超过地表水治理。目前,环保、水利、国土部门都对地下水有管理权限,改变“九龙治水”的管理格局,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当务之急。此外,尽管有不少法律规章涉及地下水保护,但涉及具体操作层面,很多细则还亟待完善。

针对地下水重开采轻管理、保护相对滞后的现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京津冀晋等区域地下水修复试点。在一些地方如安徽、陕西,加强地下水保护的行动已展开。

保护地下水,刻不容缓。保护地下水,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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