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昌县:兴隆冶炼厂涉嫌违规排污
慧聪水工业网 2006年以来,辽宁省建昌县兴隆冶炼厂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在该县药王庙镇兴隆沟获得土地后投资建设5000t/a钼铁冶炼项目。葫发改发[2005]88号关于该项目批复:“项目总投资1358万元,其中固定投资758万元,流动资金6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58万元,银行贷款600万元,申请国家和省环保厅环境保护资金30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销售收入81550万元,利税1006万元,利润674万元,投资回收期2.82年。”
2007年兴隆冶炼厂在一系列的地方帮扶政策支持下顺利投产,在之后的生产期间多次因违规违法排污行为遭当地群众举报并被环保部门处罚,然而至今企业的排污行为仍未规范,违规排污现象仍然存在。
2016年3月30日,记者随建昌县环保局徐凤义副局长、环保局副局长兼环境监察局局长李堂滋对兴隆冶炼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在企业生产现场发现该企业生产期间存在烟尘无组织排放、燃烧的高温废渣未处理肆意堆放及整个厂区挥发着刺激性气体等现象,徐风义称企业生产不存在大问题。
冶炼厂:粉尘遍布车间如同作坊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建昌县兴隆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计约5亿,年产值在2亿元左右。
3月30日上午9点钟左右,在距离厂址约1公里处,记者发现除烟囱正常排烟外,厂房上空笼罩着浓烈的烟尘。之后慢慢消散,厂址上空恢复正常。为了确定厂房上空的烟尘是否为偶然性,记者决定在工厂附近观察一段时间。
大约30分钟后,厂房上空再次突然冒起烟尘,较之前一次更为严重。整个车间上空全部弥漫,在一公里之外仍可清楚地看到笼罩在厂房上空的烟雾。
在工厂厂区内记者发现,整个生产车间为半露天厂房,并不存在所谓的密封性。生产原料与废渣随意堆积在生产车间附近。车间附近的地面布满了各种粉尘、煤粉,无法看到水泥地面。
进入生产车间,整个车间光线昏暗,粉尘较车间外更为严重。
车间内部整个生产过程较为混乱,内部空间拥挤狭小,部分通道只能单人通过。各种矿石、零件散落在车间地面上,各种设备悬挂、堆放在生产车间内。
回转炉内火苗外蹿,生产原料存放在车间的各个角落,整个车间弥漫着刺鼻的氢氧化物气味。
见到有检查人员进入车间,工人们纷纷戴上口罩,部分加工设备很快被关闭。
工厂车间外粉尘飘浮较为严重。生产原材料(煤)以及生产后产生的固体废渣等在没有防尘网的车间外露天存放,肉眼可以看到有明显的粉尘现象。
在一处废物处理车间门外,反应罐流出大量高温液体,并逐步冷却为固体,散落在车间门口地面上。堆放在回转炉车间旁的含有重金属物质的固体残渣也没有进行任何的防渗措施。
对于厂内所呈现的状况,李堂滋副局长也表示确实让人“感官很不好”,并说道“工厂确实还是存在问题,需要改进,但大的问题并不存在,都是些小的问题,可以逐步改善解决,对于记者所看到的情况,可能属于车间排气设施压强和密封问题,这个企业环保设施还在继续改进完善中,新的设备也在继续添加。”
工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线监测设施是没有问题的,焙烧车间约每天六次出现无组织排放现象,臭气问题企业会再上一台治理设备,其他存在的问题会尽快落实解决。”
环保局:手续完备不存在大问题
据当地村民介绍:村里几百亩耕地农作物都曾因受到污染影响而死亡。企业总是在夜间偷排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在白天也会看到冒黄烟,本村村民多次向县环保局反映这些问题,环保局也每次承诺会彻查企业的污染。企业是租用村里的土地,并且和兴隆沟村村委会达成了“租地”的协议,每年支付村民每人150元、每亩林地500元“污染补助费”。
在大致了解冶炼厂的情况后,记者就近前往了当地的药王庙镇政府了解兴隆冶炼各方面的手续情况。
该镇接受记者采访的李姓副镇长表示:“该企业用地只知道是租用兴隆沟村20年的土地使用权,对于其手续以及土地恢复问题并不清楚。对于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省、市、县环保部门都来检测过,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具体的情况也不清楚。镇长在外地采购树苗,相关问题只能去县级的责任单位或者等镇长回来解答。”
李堂滋告诉记者:兴隆冶炼在环保局的手续都非常完备的,其环评和污染排放许可证在环保局都有备案。并配有在线监测装置,如果其排污超标,或者有偷排偷放的现象,县环保局会第一时间得知,并即刻安排人员进行调查。
对于村民所反映的问题,环保局表示也立即到现场勘察过,并对村民回复了《复查意见书》,《意见书》中指出:企业生产仍存在一定问题,对于村民反映的夜间排放仍有待核实。
记者出示了在兴隆冶炼厂外拍摄的照片,李堂滋对此比较诧异,环保部门并无检测到该厂的异常情况,之前当地村民关于反映兴隆冶炼的照片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也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情况。
而环境监察的徐所长解释道:在线监测装置只能检测烟囱排放的废气,而从厂房冒出的气体属于无组织排放,是无法检测到的。照片所显示的厂房顶的烟雾属于车间加工的焙烧环节产生的,只发生在回转炉反应的一瞬间,属于生产钼铁中的正常情况。在其他的冶炼厂进行生产也会发生这种情况。
对于兴隆冶炼,李堂滋坦然地对记者说道:“这个厂子确实曾经存在过问题,每次出现问题,我们马上对其进行了处罚和整改,企业也是很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每次积极地进行整改。2015年也确实发生了这个厂子污染附近庄稼、果树的问题,该赔偿的我们已责令其赔偿,并限期整改。近期,我们也收到过当地村民说工厂附近的庄稼都长不出来,相关部门也去看了,如果说其他地方庄稼正常,单单是工厂附近寸草不生,那确实能说明问题。但是现在建昌县这两年都是大旱,镇上所有的庄稼都是这样,并不是单单工厂附近的庄稼。”
环保部门向记者出示的兴隆冶炼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显示其主要排放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以及氢氧化物。
徐所长还告诉记者:“工厂还配有亚硫硝酸的副产品项目,是属于处理硫的衍生产品,避免了副产品抛弃造成的环境污染,在全国是属于首例的。”这是在工厂的环评中写道的。
在环保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记者在2015年建昌县环保局发出两次《关于对建昌兴隆冶炼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中发现,2015年8月13日的《整改决定》中写道:存在主烟道密封不严,部分烟气从烟道流出……上述行为与环评要求不完全一致。并要求限期整改:“对烟道进行整修,使烟道密封完好,不能有烟气外排,要求8月底完成。”
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现在的环保督查也是处于很尴尬的境地,2016年辽宁省出台文件,要求环保局不得频繁检查企业,以免对企业的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按规定每家企业每年只能检查一次。但对于冶金等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如果一年检查一次很难保证其排放标准。每次去检测也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提前通知企业,存在一定的执法难度。
就企业租用耕地的问题,建昌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杨东会告诉记者,分管副局长去沈阳开会了,最快也要两天后才回来,如果想了解这些情况,只能等他回来接受采访了。
兴隆冶炼以租代征获得土地之后,多次污染被发现被查处之后,环保验收每年竟能通过顺利验收的现象令人费解。
“十三五”规划把环境治理目标列为约束性指标,《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指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粉尘仍是大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提出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提出必要的总量控制指标。并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牧草地土壤环境质量纳入“十三五”规划当中。实现水、大气、土壤、生态系统等全要素目标指标管理,奠定对所有环境介质监管的规划基础。
环境保护工作无大小之分,切实落实每一项检测工作才能保证基本国策在地方的落实,完成“十三五”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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