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水污染:莫让地下水成为留给子孙的地雷
慧聪水工业网 地表水已经难以恭维,污染程度有目共睹,似乎大家的潜意识里认为地下水应该是洁净的,饮用也是安全的。是这样吗?
水利部最近公开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以下简称《月报》)显示,全国地下水普遍“水质较差”。具体来看,水利部于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抽样监测结果显示:80.2%的水质不达标。根据该月报,有媒体直接上了标题《水利部:全国地下水80%被污染不能饮用》。
但这一标题迅速引发广泛关注,水利部及时予以澄清:水利部澄清“八成地下水不能喝”:指浅层水,饮用水取自深层。
《月报》还显示,主要污染指标中“三氮”污染情况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奇缺的城市。即使是洁净的地下水源,也存在严重下降的情况。《月报》数据显示,2016年1月,全国主要平原区地下水储存量比去年同期减少82.4亿立方米,单黄淮海平原就减少了49.2亿立方米,其中又以河北地区地下水储存量减少为首:一年间,河北地区减少了22.1亿立方米的地下水。换句话说,我们当前的水资源的问题,存在总量减少与污染扩大的双重压力。
笔者微信中一位老师如此评价:“2010年左右,我与国家某部交流相关建议时,已得知这一情况,实际情况,特别是地下水被重金属污染的情况应该比公布的还要严重。触目惊心……用这些年来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能换回多少我们的青山绿水?”
圣典所的几位同仁对此进行讨论。
圣典所贾政和主任“这确实是个大问题。我研究生的专业就是水文与工程地质。除了对排污进行控制外,对取水工程构筑物如取水井要科学管理。对废井要严格封堵,防止不同含水层水源串通,交叉污染。实际上,对地下水的保护要比空气保护更重要。空气污染治理相对比较容易,而水质变坏后难以改良,真的会影响子孙万代。”实际上就是说,如果我们治理不好地下水污染,那毫无疑问,就相当于给子孙后代埋下了一颗不知何时会炸的地雷。他建议:过分取水引起的地下水位过分下降也会加大水污染程度。所以,取水工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刘霞律师认为:“水资源保护是系统、复杂、持久的大问题,是和生命健康一样高度重要的事情。”她表示,看到现在的水污染现状,非常痛心。
笔者郑重地查阅了一下《水污染防治法》。该法早在1984年5月即获得通过,其后1996年和2008年经过两次修订。按说,水污染地防治早在三十二年前就有法可依,但何以至此80%的地下水都不能饮用呢?
该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这就是说,县级以上政府对本区域的水质量负责。但,从现实来看,这是一句有待落实的“法律”。
看来,仅有立法是不够的。84年就开始立法防治,防了三十二年没有治住,是何原因,每个人都可以从社会现实找到答案。但无论如何,先污染后治理的理念不仅行不通,而且,属于严重错误。这是以牺牲子孙后代的福祉为代价的。从某个意义上说,无异于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换句话说,水污染的问题,不是功在当代利在后世,而是危在当今,祸害后世。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总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好在近些年,我们国家修改了环保法、加大了环保违法的制裁力度,并且,信息也越来越公开透明,我们相信,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我们寄希望于国家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把前几十年的“埋雷”,改变成“排雷”,因为,水,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没有人民身体健康的经济发展,没有任何意义。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池碧水,一片蓝天。让我们每个人也养成起节约用水的习惯,为生态文明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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