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治理水环境 遏制地下水超采
慧聪水工业网记者近日从河北省政府了解到,河北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力争到今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
今年将划定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在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深层承压水开采,开采矿泉水、地热水和建设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应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地下水采矿许可。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于2016年底前一律予以关闭。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
另外,河北省继续在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并将石家庄、张家口、唐山、廊坊、保定市和定州、辛集市纳入试点范围。编制全省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实施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规划,逐步将地下水超采治理范围扩展到全省地下水超采区。
力争到2017年,河北压采地下水42亿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压采地下水51亿立方米—54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今年将全部取缔“十小”落后企业治理水污染
为严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河北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缔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十小”落后企业,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地区,将实施项目限批。
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十小”落后企业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等。这些小企业由于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河北将在今年完成排查,并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取缔。对未按期完成取缔任务的地区,将暂停对这个地区涉水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
同时,河北将开展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并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要求新建“十大”重点行业等重污染工业项目须入园进区。河北还将集中治理工业园区和工业聚居区水污染,到2016年底前,全省所有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河北91%的面积位于海河流域,由于产业布局不合理、治理水平偏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等原因,全省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劣V类水体占30%以上。
严格使用地下水推行阶梯水价制度
《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从水源保护与水质管理、供水规划与建设、供水设施管理与维护、供水用水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强调,要切实加强水源保护与水质监管。要优先利用地表水作为城镇供水水源,严格使用地下水。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对供水设施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同时,为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相关部门应定期公布原水水质信息、供水水质信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信息等。
在水价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已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阶梯水价实施要求进行水表出户改造,出户改造工程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城镇供水等主管部门编制改造计划并实施。新建居民住宅水表和已建居民住宅水表出户改造,应当积极推行智能化计量管理。未按照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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