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措施保护胶州湾 优良水质面积上升65%
慧聪水工业网2月16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在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胶州湾区域优良水质面积所占比例已由2010年的57.2%上升至2015年的65%,这源于多年来采取的四项措施。
成立青岛市胶州湾保护委员会,颁布实施《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为胶州湾的蓝色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在胶州湾海域建立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水质监测体系,优化胶州湾保护区范围内的海水监测点位,合理确定监测项目与频次;对大沽河、李村河、墨水河等8条主要入湾河流及环湾区域13座污水处理厂实施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全面开展胶州湾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调查,利用卫星遥感手段密切跟踪监测胶州湾岸线及生态系统的变化状况等。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