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绿水生态画 孜孜不倦守护曲
慧聪水工业网河道波光粼粼,葱茏的红树林随风荡漾,鹭鸟临泽理羽,鱼虾水底翔游,三三两两游人穿行在栈道上……文昌清澜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一派人与自然和谐的景色,是对海南优良生态环境的最好诠释。
美丽如画的红树林
蓝天白云下,人们在海滩上追赶嬉戏,沐浴阳光,呼吸新鲜空气……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是对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最好肯定。
减排、治污、生态保护,面对一个又一个考验,“十二五”以来,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脚步不停歇,不仅圆满完成“十二五”的污染减排治理任务,而且为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不断积蓄能量,以久久为功不懈怠之力守护青山绿水,绘就生态画卷。
严查——污染治理大突破“犯罪嫌疑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8.78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应予惩处。”去年年底,海口一非法炼油厂员工因触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被处以罚金。
这并非孤例。去年4月,“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在全省开展,立案查处各类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136家,部分屡犯不改的企业被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造成环境破坏的违法者同样要面临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
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启动按日计罚等,这是我省污染治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对于多次查处、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实施按日计罚、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强有力的措施,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执行和整改落实到位!”在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省生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正色厉声。
环境质量的改善,污染治理是关键。近年来,伴随“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全省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从“软约束”向“硬治理”转变,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铁腕严查。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66宗,共处罚款5536.26万元,责令企业停止生产569家、停止项目建设121家、限期建设配套设施19家、限期治理118家、拆除私设排污设施27家、限期整改246家。《新保护法》及五个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共对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宗;查封、扣押案件1宗;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8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宗,拘留2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宗。
在全面治污的同时,“十二五”期间,我省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公众环境权益意识被日益唤醒,群众对环境监督已由过去的“要我参与”逐步变为“我要参与”。
治污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遏制当下污染行为,更长远的意义是将环境意识和生态意识深植于生产者和公众的日常行为中,使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建设——
山美水美家园美
生态文明需要社会公众共建,绿色“福利”同样是为公众创造,让公众共享。
“我们这里的水是受保护的,当然百分百放心啦!”住在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叉河取水口附近村民陆老伯难掩脸上的骄傲。
“十二五”期间,我省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累计划定了29个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196个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使水源安全有保障,群众饮上放心水。
“这里的山好水好空气好啊,来了不想走。”初次到海南的候鸟老人张懋修和老伴对这里“一见钟情”,直言想定居于此。
一句句由衷感慨,一句句赞美之词,都是对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大肯定。
五年时间里,我省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采空矿区复垦、植树造林力度,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水源涵养地、重点海域等生态体系和物种资源实施重点保护和恢复,使自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全省共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4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25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31个。
此外,我省生物多样性资源也得到有效的保护。全省现有野生维管束植物4596多种,占全国种类的14.92%,其中有476种系海南特有种,有30种被列为国家I、II级重点保护植物。全省有陆栖脊椎动物603种,其中26种为海南特有种,有94种被列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级保护动物有海南坡鹿、海南黑冠长臂猿、云豹、巨蜥、海南山鹧鸪等9种,二级保护动物有85种。
生态文明建设并非一时一地,花草鸟兽有其栖,山林有其美,家园田园、人居环境亦要有风光。
儋州市那大镇力乍村,一栋栋客家风格的民居错落有致,翠林修竹环绕村边,村道整洁干净、自然有序。村庄的环境不仅村民自己住着舒服惬意,还吸引了不少城里人来感受田园风光,每到周末,游客盈门。
“十二五”以来,我省加大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解决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投入资金13880.23万元用于全省18个市县55个行政村97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贯彻落实“以奖促治”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初步建成一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垃圾采用“户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划守——
生态底线“一把尺”
看得见的改变实实在在,看不见的改变渗透方方面面。
去年我省启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省委省政府提出“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下降”的目标,明确将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多规合一”的刚性约束,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布局必须服从生态红线,最大限度守住生态红线,确保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
全省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其中Ⅰ类红线区面积5544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16.1%;Ⅱ类红线区面积5991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17.4%。划定近岸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920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12.3%,其中Ⅰ类红线区面积343.34平方公里,占近岸海域总面积1.45%;Ⅱ类红线区面积2576.92平方公里,占近岸海域总面积10.87%。
“生态保护红线不仅落在规划地图上,更要真正落到具体的地块区域内,做到‘划得定、守得住’。”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邓小刚说。划定生态底线,强化生态环境指标约束,做到保护生态环境“一把尺”,并落实到规划中。
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各生态系统组成、结构特征以及主导生态服务功能的保护需求,划分为Ⅰ类红线区与Ⅱ类红线区两个大类,包含11个功能区和23个功能亚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海洋生态系统特点,分为Ⅰ类和Ⅱ类两大类共16个功能区。全省在空间上形成基于山形水系框架,以中部山区的霸王岭、五指山、鹦哥岭、黎母山、吊罗山、尖峰岭等主要山体为核心,以松涛、大广坝、牛路岭等重要湖库为空间节点,以自然保护区廊道、主要河流和海岸带为生态廊道,形成“一心多廊、山海相连、河湖相串”的基本生态保护空间格局。
“十二五”转身,迎来“十三五”。
岁月流淌,时光易逝,但海南依旧山长青、水常清,河流依旧丰盈壮阔,蓝天依旧与大海同色。多年生态文明建设积蓄的能量,正赋予这片美丽土地一个崭新起点——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海南以“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引领方向,风满帆张,昂首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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