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祯环保回应中粮生化超标排污案
“中粮生化超标排污被罚二百万”事件自2015年底就被安徽省环保厅通报,而1月初有媒体报道称国祯环保参股公司卷入中粮生化排污案。
针对媒体报道,国祯环保1月25日晚间发布情况说明公告。
国祯环保表示,2015年8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了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麦王环境”)72.31%股权,麦王环境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媒体报道所提及的涉事主体蚌埠麦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蚌埠麦王”)系麦王环境参股公司,麦王环境持有蚌埠麦王40%股权。
2014年5月,蚌埠麦王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水处理系统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委托运营合同”),蚌埠麦王为委托运营合同的执行方。委托运营合同6.2条第(3)条约定“一切因乙方(蚌埠麦王)原因导致的超排事故,所造成的有权机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根据中粮生化2016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情况说明公告》,中粮生化已就下属子公司安徽中粮生化燃料酒精有限公司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污水超标行为罚款2,147,688元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另公司还称,2015年9月2日,公司与美国麦王环保能源集团等四个转让方签署了《麦王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第9.22.2条约定:如麦王环境非控股子公司违反环境、健康或卫生法律法规,造成麦王环境的实际损失累计在人民币100万元以内的,公司及麦王环境不再追究转让方责任,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由转让方赔偿麦王环境。
事实上,此前曾有人士向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举报麦王公司委托营运中粮燃料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问题。
2015年7月20日,安徽省环保厅为此函复环保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表示,针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蚌埠市环保局赴现场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核实,投诉人反映麦王公司环境问题的举报不实。
由于此事发生在麦王公司被该司收购前,而对于麦王公司原股东是否对国祯环保出具了承担此事引发一切损失的承诺函,国祯环保则表示,对此事不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