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拟推进再生水管网建设 鼓励使用再生水

慧聪水工业网 2018-10-10 09:42 来源:华商晨报

慧聪水工业网 辽宁省拟推进再生水管网建设,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住宅小区等鼓励使用再生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计划用水单位超定额用水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9日,在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城镇居民实行阶梯水价

省水利厅表示,我省属于缺水比较严重的省份。据第二次全省水资源评估成果,我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805立方米,约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37%。近十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我省水资源量急剧下降,水资源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水资源的短缺程度将进一步加重。

依据节约用水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本省应拟定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经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政府批准。

《草案》指出,计划用水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节约用水主管部门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建议。计划用水单位年实际用水量超过年计划用水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实施。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推进再生水管网建设

《草案》提到,推进再生水管网建设。城乡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道路维护等市政用水和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使用再生水。机关、学校、宾馆饭店、住宅小区等适宜使用再生水的,鼓励使用再生水。

城市建设应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用下凹式绿地、渗透式路面等措施,收集利用雨水,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

城市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配套建设渗水地面和雨水集蓄利用设施。规划用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

此外,规划用地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净化、渗透和收集利用系统。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用水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主动公开节约用水规划、计划用水重点监控单位名录、累进加价及阶梯水价标准以及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

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约用水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任记者刘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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