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盐用考核奖励机制激发基层治水活力
慧聪水工业网 江南水乡,河网密布;流域末梢,缺乏来水。曾几何时,“有水皆黑,有水皆臭”是浙江省海盐县水环境的真实写照。
2015年,全县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优秀,县控以上1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面消灭Ⅴ类水质,南北湖断面水质成为嘉兴市唯一的Ⅱ类水质。
今年1至4月,全县7个市控及以上断面中,Ⅲ类水及以上断面占比85.7%,位居嘉兴全市第一。全县5镇4街道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考核首次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水平。
海盐水环境的改变,源于将全县105个村(社区)河道监测点水质纳入考核范围。村村来治水,月月设擂台,极大地激发了基层治水的积极性。
治水后进变先进
养猪大村变化大
白墙黛瓦倒映河中,小桥流水环绕田园。“这户人家院里的小房子原来是猪圈,对面那户人家外面的平房也是。不养猪后都重新粉刷了,并在外墙画上了墙绘。”走在刘庄村中,村里的专职文化管理员刘燕不时指点以前养猪业发展的印记。但眼前干净整洁的景象,很难让记者把它跟家家户户都养猪的村庄联系起来。
刘庄村位于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北,区域面积4平方公里,有625户2300余人。2014年前,全村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户有200多户,是远近闻名的养猪大村。
“可以说全村95%的人家都养猪。”村党总支书记万金观说,养猪量多的那几年,村委会边上的湾里桥港河岸两边都是违章搭建的猪棚,河面覆盖了养猪污染物、水草和垃圾。
改变从2014年开始。那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出“五水共治”动员令。海盐县迅速出台了《海盐县镇(街道)、村(社区)镇级以下河道监测点水质季度考核试行办法》,将全县9个镇(街道)、99个村(社区)的河道监测点水质纳入考核范围,后扩大到全县105个村(社区)。
依据考核办法,海盐又设立了水质季度优胜奖与进步奖。每季度安排120万元奖金对水质考核排名靠前、水质改善明显的村(社区)进行奖励。
水质季度优胜奖取“优于或等于Ⅳ类水且水质指数比上季度升高小于20%”的村(社区),各奖励5万元,每季度可奖励15个村(社区);若没有达到15个时,只奖励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对于优胜村中的前3名,且水质达到Ⅲ类水的村(社区)再奖励5万元。
水质季度进步奖取“排名前移大于3位、且水质指数比上季度有所降低”的村(社区),最高限额10名,各奖励3万元。水质评价结果将每月通报一次,年底还要进行年度考核,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第一季度,海盐县就向澉浦镇南山村、武原街道金星村、百步镇百联村等14个监测断面水质为Ⅳ类水及以上的村(社区)发放“红包”,共计85万元。
“我们基本都在倒数十名以内,前年最差一次是102名。”万金观说。
知耻而后勇。刘庄村最大的污染源就是养猪。对此,刘庄村结合嘉兴市生猪养殖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划设了禁养区和限养区,对违章猪舍全部拆除,严格控制新的违章搭建。
如今,全村只保留了两家规模养殖场,且这两家养殖场也都缩减了养殖量,处理后的沼液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我们去年水质考核已经进步到七八十名,今年又前进到60多名,还拿了好几次水质进步奖。”万金观说:“原来大家都养猪,也不觉得臭。现在环境好了,村民们对几百米外养猪场的异味还有意见呢。”
一河一策绘战图
基层治水责任实
改变养猪的农业传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多亏了我们村的‘第一书记’亲自督战。”万金观说。
原来,为强化基层治水责任,海盐县28名县级领导干部、16名部门负责人以及61名镇(街道)领导被派到全县105个村(社区)兼任“第一书记”。
“第一书记”通过“三定直联”等活动,深入村(社区)组织调查摸底,开展入户走访和专题讲课,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的政策宣讲和解读,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形势、任务和水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普及到基层。进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发扬参与意识,指导、协调、帮助所联系村推进“五水共治”工作。
刘庄村的“第一书记”正是海盐县委书记沈晓红。在沈晓红的带动下,每周六,县里机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都会来村里,和村里党员干部共同开展清理黑河、臭河、垃圾河行动。
沈晓红在刘庄村指导工作时要求,在“清三河”后要爱护河道,巩固长效成果。同时,积极发动群众支持“三改一拆”,下定决心拆除基本农田和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的违章猪舍。
有了“第一书记”的指导推进,刘庄村在解决养猪污染之后,又顺利完成了全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并引导农民转型发展葡萄种植等产业,开展美丽村庄建设。
在“第一书记”们的指导下,海盐县105个村(社区)统一编制了“清三河”作战图并上墙公示。图上标明黑臭河的位置、治理对策、责任河长、整治时间等要素,让群众对家门口的每一条河都了如指掌。
基层河长制的管理也更加规范,责任更加落实。
由于河网密布,海盐鼓励当地老党员、承包组长、企业主担任河长。
刘庄村有大大小小河流23条,其中镇级河流3条,由县经济开发区领导担任正河长,村干部担任副河长;19条村级河道则由村干部和村里党员担任河长。
每条河道旁还设置了统一规范的“河长制”公示牌。每个村列入水质考核的河流旁,还要竖立一块水质公示牌,用红(劣Ⅴ类)、黄(Ⅴ类)、绿(Ⅳ类及以上)3种颜色分别表示水质状况,每月对公示河道确定的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更换公示内容,方便群众对水环境整治的监督。
目前,海盐全县设立县级河长29人、镇级河长146人、村级河长1542人,其中有270家企业认领了150条(段)河道治理工作,实现了三级河长制深化完善工作。
村规民约促治水
环境还需众人护
“治水、护水的主体是群众。”在海盐,这种观念越来越为各级干部、群众所认可。如何才能让村民改掉长久以来的观念和陋习,形成良好的治水、护水习惯?
在海盐青莲寺村村委会墙上,记者看到了村里的《村规民约》,其第四章“美丽家园”用了8个条款明确规定了诸如“严禁向沟渠、河道丢垃圾、排污水;严禁乱扔病死畜禽;严禁乱扔农药瓶”等村民日常环保行为。
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委会将酌情对行为人作出批评教育、公示通报、责成赔礼道歉、写出悔改书、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相应处理决定。
澉浦镇紫金山村也在开展“五水共治”后,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村规民约进行了修改。“全体村民是实施村水环境整治和‘清三河’活动的主体,有义务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河道清洁活动,投资投劳。”澉浦镇党委副书记、紫金山村“第一书记”徐丽说。
“每个承包组长每年组织本组村民集中开展组内河道清洁活动,每户每年必须义务投三工以上,或以资代劳。”徐丽表示,将水环境整治措施等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每个承包组长定期召集本村村民集中开展组内河道清洁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村民治水的主体理念,增强了群众在水环境治理中的自我管理意识。
目前,海盐105个村(社区)通过村规民约,严明奖惩,进一步夯实水环境治理的基层基础。不少村庄除明确对破坏水环境的行为,村(居)民委员会有权予以制止、要求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讨外,还要收取50至200元的清洁治理赔偿。
对模范带头农户,由村(居)民委员会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等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了农户主体意识和监督意识,使治水、护水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为了实现长效管理,海盐县还建立了农村集镇、村庄、道路、河道“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2014年全面推行市场化运作,不仅明确河长、保洁员等职责,所有村(社区)还在基层群众中聘请保洁监督员,每天不定期对辖区水面进行巡查。
目前,海盐全县共有河道保洁队伍11支、河道保洁人员375人、保洁船119艘,保洁监督员2638名。
村村来治水,月月设擂台。两年来,海盐县已有70余个村(社区)获得水质考核奖励资金900余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水环境治理成果,结合近年来治水工作实际,海盐县政府近期对2014版镇(街道)、村(社区)水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出台了《海盐县镇(街道)、村(社区)镇级以下河道监测点水质考核办法》。在原有村(社区)水质季度优胜奖、水质季度进步奖的基础上,增设了水质年度上台阶奖和水质年度先进奖。
村(社区)水质每提升一个类别奖励5万元。年均水质达到Ⅲ类水的村(社区)为水质年度先进奖,列入年度通报表扬建议名单,并可在年度相关考核中适当加分。而对年度考核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或者水质恶化严重的镇(街道)、村(社区),除通报批评外,还将采取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责任领导追究相应责任等方式,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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